網約外拍 結伴同行不被害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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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外拍 結伴同行不被害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日前接獲報案,有男女於飯店內發生糾紛,經警方到場了解為妙齡外拍小模與外拍攝影師相約於飯店內拍攝作品,該攝影師趁小模更衣時,於小模自行攜帶之飲料內摻入迷幻藥物,該小模於飲用時,驚覺飲料味道有異,遂報警處理,警方於攝影師身上查獲疑似摻入飲料內之迷幻藥,當場人贓俱獲,攝影師驚覺難逃法網,遂向警方坦承,因一時好奇,想拍攝女模服藥後迷濛的神情姿態。

 

暑假期間常有不法份子藉打工名義、高價招攬年輕女子拍攝作品,面對網約外拍衍生性暴力犯罪(如性侵害、性勒索、性誘拐),應如何防範自保?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提醒如下:建議於赴約前應詳盡調查,觀察攝影師評價及作品尺度或外拍同好(臉書、Dcard、Instagram)的評價,避免遭以拍攝作品之名,伸出狼爪。且拍攝過程盡量攜伴赴約,不取用他人準備或離開視線範圍的食物及飲料,以防有心人下藥,並勇於表達對攝影師的藉機碰觸或性騷擾不滿,以防止身體、財產遭受損失。敞遭假外拍真性侵,以保護生命安全為優先考量,牢記加害人的特徵及穿著,保留生物跡證,並即時向警政單位求助。

 

中山分局最後提醒,每個人的身體自主權都應受到尊重與保護,外拍的尺度雖難以界定,然肢體表達呈現性感不代表性邀請或性暗示,旁人不可以恣意解讀或以非善意的眼光凝視或評價

 

 

 

網約外拍 結伴同行不被害 | 文章內置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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