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關查獲旅客攜帶新臺幣89萬7,000元企圖闖關出境。圖由 財政部 關務署 提供)
臺北關表示,本(108)年1月10日5時許,該關與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共同查獲本國籍旅客未據口頭或書面申報,欲攜帶新臺幣89萬7,000元自桃園機場搭乘越捷航空第VJ-841次班機出境。因涉違反洗錢防制法之規定,除當場發還限額新臺幣10萬元外,其餘超額新臺幣79萬7,000元,予以暫扣候處。
依據「洗錢防制法」及「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總價值逾新臺幣10萬元出入國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未申報者,由海關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部份沒入之。
臺北關再度呼籲,民眾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超逾限額等值美金1萬元、人民幣超逾限額2萬元及新臺幣超逾限額10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相關規定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出入境服務/入境報關須知或出境報關須知網頁查詢,或電洽該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06查詢。
公告時間:2019/01/15
新聞來源:https://web.customs.gov.tw/News_Content.aspx?n=F55943A3BAA86A6A&sms=1095B63D0846032B&s=EF2BA2893E4C9166
資訊來源:財政部 關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