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內湖區金湖路與成功路口,車輛不明原因拋錨)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警員蕭慈、藍子傑等2人,於108年7月27日晚間20時許巡邏時行經內湖區金湖路與成功路口,見一輛白色自小客車臨時停放於路中央,因該路口屬交通要道,往來車輛眾多,員警見狀後立即開啟警示燈上前關切,該自小客車主神情慌張表示:「車輛不明原因拋錨,已有通知拖吊車了,惟車子無法移動,不知該如何是好」。
員警知悉後立即指示自小客車主回到駕駛座上,放鬆手剎車及控制方向,由兩位員警於後方推動,雙方齊心合力,順利將車輛移置路旁並指揮疏導後方車輛,避免造成回堵,不致造成壅塞及影響交通。
內湖分局呼籲,於道路行駛中遇車輛拋錨無法移動,請開啟雙黃燈警示,並於後方適當距離置放三角警示牌,另請駕駛及乘客移至路旁安全處所等,避免後車追撞造成人員傷亡。
(圖說:員警於自小客後方推動,將車輛移置路旁)
(圖說:康寧派出所警員蕭慈(左起)、警員藍子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