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和平紀念日連續假期自2月25日起至2月28日止,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自2月25日上午6時至12時,配合國道高速公路局交通管制措施,於「國道一號內湖交流道(成功路2段南下匝道口)」、「堤頂交流道(堤頂大道南下匝道口、舊宗路2段南下匝道口)」實施匝道高乘載管制,管制時段內除下列車輛開放通行,其餘車輛一律禁止進入:
(一)乘載3人(含駕駛及小孩,含3人)以上之小客車。
(二)大客車、計程車(含空車、多元化計程車)。
(三)救護車輛(救護車、拖救車、工程車、消防車等)。
(四)搭載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人士(含駕駛、乘客)之小客車。
(五)台灣中油及台塑石化公司油品之制式油罐車輛。
(六)郵局郵務車(車身標註中華郵政字樣)。
(七)地方政府所屬之垃圾車(僅限車身噴繪有地方政府字樣)。
(八)搭載持有記者證者(含駕駛及乘客)之新聞採訪車輛。
(九)貼有「高速公路高乘載管制」通行證之車輛(印製車號與車輛須相符)。
(十)警備車。
(十一)乘載孕婦之小型車(同時出示孕婦健康手冊及附照片身分證明)。
圖說:內湖分局員警執行高乘載管制勤務
內湖分局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管制措施,另可透過警察廣播電臺或高速公路1968 APP掌握即時路況,適時彈性調整行程與規劃行車動線以避開壅塞,或改搭公共運輸、改走替代道路,以提升行車效率。
圖說:內湖分局員警執行高乘載管制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