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東路6段水泥車壓過老翁。圖由內湖警分局提供)
108年2月21日晚上近18點,在內湖區南京東路6段368巷內,一名高姓老翁因要回家,緩步穿越巷子時,當時路上有一輛混凝土車停等紅燈,老翁行走至車頭時,混凝土車駕駛王男未注意到老翁,綠燈起步時,發生碰撞,造成行人受傷送三總醫治,並於19時18分宣告不治。
提醒民眾,行人穿越道路應行走於行人穿越道或行人設施,穿越道路時亦應注意來往車輛是否能注意到自身;而車輛起駛時,駕駛人亦應隨時留意車前狀況,以避免發生危險。
行人違規穿越道路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處新臺幣300元罰鍰;而未注意車前狀況雖無相關罰則,但發生事故時則會有肇事責任,提醒民眾應多加留意。
(南京東路6段水泥車壓過老翁。圖由內湖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