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26)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這次修法主要是配合今(113)年11月13日公布施行的「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案,放寬原建築容積獎勵適用範圍,適用對象從原本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合法建築物,放寬為包括已掛號申請建照者皆可適用,提高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意願,加速推動921前耐震不足的建物更新,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可受惠,整體提升建築物耐震設計與保障民眾居住安全。
內政部指出,「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以加速老舊建物更新整合,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品質。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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