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竹晴空匯大樓火災事件,內政部長劉世芳除指示國土署與消防署提出建築防災策略外,今(11)日特別指派次長吳堂安率國土署及消防署啟動高樓層建築物公安聯合督導稽查,結合新竹縣工務處、消防局抽查3 處高層建築物,針對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及消防設備檢修申報執行情形進行稽查,強化民眾危機意識,不以處罰為目的,要求所有權人定期辦理公安申報,並要求地方政府依相關規定辦理,同時了解地方並發現問題,責由國土署及消防署研議解決方案。
高層建築物應申報對象清查盤點儘速辦理
內政部首先提示應儘速盤點高層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如地方人力不足時可結合公會力量執行檢查。今日抽查 3 處社區,皆曾辦理公安申報發現缺失但未改善,特別提醒地方政府應持續追蹤改善情形;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部分,皆依規定檢修申報及改善缺失,消防局並追蹤複查完成,特予以肯定。
高風險類型啟動聯合稽查,持續追蹤落實維護公共安全
內政部已要求各直轄市、縣(市) 政府全面清查轄內 16 層以上或高度 50 公尺以上集合住宅,針對高風險社區,例如未按時申報、樓層較高的集合住宅,組成建築、消防聯合稽查小組,依建築法與消防法要求所有權人或管理權人負起定期申報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以及設置與維護消防安全設備、定期申報其檢修結果之義務。如有未依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或未辦理申報者,應依建築法及消防法等規定進行限期改善或裁罰,以維護居住環境及生命安全。
防火區劃是否納入年度安檢項目,本部將會邀集各界討論
有關各界在新竹晴空匯社區火災後,提出要將防火區劃納入住宅類的年度公共安全應檢查項目之建議,國土署表示,這部分必須要進行綜合性考量,因建築物內的隱蔽處除非採破壞性檢查,否則不易察覺異狀,實務上要如何執行查核卻又不會造成擾民,是需要召集各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就制度上可以如何設計及操作來進行研商;若是因為增設充電樁可能會對牆體破壞或配電系統的更動,接下來也會與地方政府的建管單位與台灣電力公司就如何確實驗收等議題進行討論。國土署最後表示,後續地方政府應有計畫地來調整例行檢查與執行方式,確實達到公共安全檢查之實施目的,有效維護居住環境安全,強調中央與地方要齊心合作,才能讓民眾安心。
鼓勵參加防火管理相關訓練,強化社區管理應變能力
高層建築物除了硬體符合規定外,地震、火災等事故的自主初期應變是自保重要環節之一,內政部呼籲,鼓勵高層建築物之住戶、物業管理服務人員參加防災士、防火管理相關課程,提升災害初期辨識危害及應變的能力;同時也請國土署與消防署研議於物業管理講習課程中增加防災應變訓練,強化社區管理應變能力,以保護自己及家人的生命安全。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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