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住民移居來臺人數漸增,越來越多人利用「臉書」網路社群平台成立同鄉交流社團,分享生活資訊,甚至張貼工商服務的訊息。不過,移民服務業屬特許經營,必須以公司型態向移民署申請許可並領取註冊登記證,才能提供移民服務。未取得特許資格,卻在網路社群提供「有償」性質的移民服務,屬違規行為;如經查證屬實,罰鍰動輒新臺幣20萬元起跳,得不償失!
圖說:代辦移民業務須經許可
近來移民署專勤隊網路巡查發現,有新住民用越南文在臉書社團張貼代客辦理國籍歸化或放棄原國籍的服務,主打「收費低廉」、「幫你省車馬費」等訴求,吸引同鄉客戶上門尋求代辦服務,但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均經移民署依法開罰。
移民署表示,移民服務業為特許行業,代辦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或歸化業務等都是屬於移民業務,必須以公司型態,並向移民署申請並經核發註冊登記證後,才能經營相關代辦服務;如有未經許可經營移民業務的情形,將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處新臺幣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且會按次處罰。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新住民來臺後,要辦理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或是國籍歸化等程序,都可以致電或親臨各直轄市、縣(市)的移民署服務站,或是撥打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 1990 」免付費專線諮詢。如果無法親自臨櫃辦理相關手續,而想尋找代辦服務的民眾,建議先到移民署的網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7749/)查詢合法移民公司的名單,多詢問、多比較,再簽約,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101傳媒/整理報導】
-------------------------------------------------------
文章內容若有侵權疑慮,請來信告知。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免責聲明:
部分圖片、觀點,來源於網際網路及其他網路平台,主要目的在於分享訊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