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第一線地方公職人員更完整、優惠的人身保障,內政部與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約辦理「112及113年度全國地方民意代表及村(里)長團體傷害保險」,這次適用對象除全國村(里)長外,也首次將地方民意代表納入,預估將有逾1萬人受惠,歡迎新任地方民意代表及村(里)長踴躍投保。
內政部表示,依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規定,地方民意代表與村(里)長每年均有1萬5,000元的保險費補助,自107年開辦村(里)長團體傷害保險業務迄今,所提供的實質保障項目吸引村(里)長踴躍參加,每年投保率均高達98%。
112及113年度團體傷害保險,內政部考量近年曾發生地方民意代表於勘災期間,遭遇意外致身亡,因未投保意外險,致無法獲得相關理賠,因此,首度將直轄市、縣(市)議員及鄉(鎮、市、區)民代表,納入適用對象。
內政部指出,這次團保方案保險金額為新臺幣1,000萬元,內容包含意外造成的醫療、住院、失能等給付,而且免體檢,無須對保,只要具有村(里)長或地方民意代表身分就能參加。
內政部提醒,更多資訊可向各地方政府及議會洽詢,或至新光人壽「全國地方民意代表及村(里)長團體傷害保險」(https://www.skl.com.tw/promotion/Re202203400/)查詢。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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