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訊】新北警春節實施防制酒後駕車勤務,於1月30日至2月6日共取締酒駕48件、其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36件,事故較去年同期下降38%,且未發生嚴重傷亡事故,顯見成效;春節假期前立法院會三讀通過修正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相關條文,延長酒駕累犯紀錄至10年,且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以及酒駕吊銷駕照重新考領時應申請登記配備有酒精鎖車輛後才能發給駕照等規定,請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
新北警防制酒後駕車大執法邁入第四階段,明(12)日將再度執行全國同步專案,規劃於83處路檢點打擊「醉」犯,後續於春酒期間亦規劃2月18、19日專案勤務,持續滾動式分析各地區易酒駕違規及肇事地點據以編排勤務,強化酒駕防制工作不停歇,展現防制酒駕決心,保護民眾用路安全。
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溯源酒駕肇事案件,追查提供飲酒場所業者有無向民眾勸導酒後勿駕車,運用第三方警政,督促酒店、KTV及餐廳相關業者應盡社會責任,協助代客駕駛服務,共同防制酒後駕車;另酒精鎖相關罰則由原先6000至12000元提升10倍至6萬至12萬元,統計去(110)年共取締42件,今(111)年迄今取締4件,研議與臺北區監理所跨機關合作,規劃協同至依規定應駕駛裝設酒精鎖車輛之受限駕駛人住處附近加強執法攔查,促使受限駕駛人於使用車輛加裝酒精鎖,以防制酒駕累犯。
新北警表示,防制酒駕24小時不間斷,警方維持執法強度,再次呼籲民眾「酒前不開車」原則,欲前往聚會用餐地點可選擇計程車或大眾運輸,減少酒後駕車返家之可能,並多加使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服務;另提醒民眾並非只有飲酒完立即開車才算酒駕,應衡量自身身體狀況,飲酒結束充分休息,避免宿醉駕駛情形發生。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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