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分局於本(10)月23日至28日針對轄內常遭檢舉改裝噪音車路段加強攔(稽)查交通違規,針對惡性違規、噪音車輛及外送員違規車輛加強取締,共同把關提供三重居民夜間安寧與交通秩序。
本次攔查成效共計取締無照駕駛51件、未戴安全帽53件以及逆向行駛30件;另三重警分局自108年10月1日起至10月28日止針對每日夜間22時至翌日凌晨6時攔查改裝未合格排氣管車輛通報環保局計149件。
三重警分局提醒,駕駛改裝排氣管之車輛行駛於道路致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事項規定係屬行為罰,採按次處罰,只要確定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之排氣管,即由環保局逕行裁處新臺幣3,000元,並無再行通知噪音檢測事宜;民眾如有檢測需求,可自行至行政院環保署認證機動車輛測定機構實驗室進行檢測,相關名單可至行政院環保署或新北市政府環保局網站查詢。
另呼籲民眾如有發現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致有妨礙安寧情形者亦可至環保局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pub_news.asp),檢附完整事證後據以提出檢舉,經查證後環保局將依噪音管制法告發。警方亦將持續強力執法,並會同環保局,採不定時、不定點方式執行聯合稽查,加強取締改裝噪音車輛,以建構一個安全與安寧的生活環境。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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