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臺北市文山區一名張姓市民因忘記自己汽車停車處,跑到警局報案遭竊,警員林廷威詢問汽車特徵及車號後,協助調閱監視器幫忙尋找,不到10分鐘即在張民住家附近發現車輛,張民才突然想起自己早上因趕搭捷運,未將汽車停在常停的地方,連聲向警員道謝。
張姓市民(69歲)108年7月2日23時許,急急忙忙跑到文山第一分局萬芳派出所,表示自己的汽車今早停在住家附近木柵路4段巷弄內,但晚上要取車遍尋不著,因該車才買幾個月,張民十分焦急,警員林廷威一方面安撫張民情緒,一方面詢問汽車車牌號碼及特徵後,通知線上巡邏警網前往轄區巡邏找尋車輛。林員依張民所稱停車時間循線調閱沿途監視器,以確認張民是否確實有將車輛停在該址,調閱後並未發現該車及張民,卻發現張民係將汽車停放於萬芳路的停車格,經前往查看果真找到汽車,張民這才回想起早上因趕搭捷運,忘記自己未將汽車停在常停的地方,對於警方10分鐘內找回車輛十分感激,也對造成警方困擾,連聲致歉。
警方提醒民眾,外出時如車輛停放在不熟悉之路段,恐因巷弄多、心繫要務導致一時疏忽等原因而忘記停放地點,建議可記下附近清楚之地標或以手機拍照留存,以防止類似情形發生。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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