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第二分局興隆派出所於大年初五晚間,一位陳姓民眾焦急地跑進派出所尋求警方協助,表示下午搭乘計程車至文山區福興路一帶,將攜帶之袋子遺留在計程車上,內有陳男之錢包、證件及幫小孩保管過年期間收到的紅包金,十分著急。警員黃文煒獲悉後,先請陳男辦理相關掛失手續,並同步積極調閱監視器協助陳男尋回物品。
經黃員積極調閱監視器後,調閱到陳男搭乘之計程車車號,進一步得知駕駛人之聯絡方式,並與司機連絡後,熱心的司機立即將袋子送至派出所,陳男對於黃員能在二十分鐘內尋回小孩的紅包,留下深刻印象,而黃員熱心為民服務的積極態度,深表感激。
文山第二分局呼籲,搭乘計程車一定要留意隨身物品,並且記下所搭乘之計程車車號,下車前先清點隨身行李,避免遺漏物品在車上,如果不慎遺失在計程車上,將可以立刻聯繫計程車公司取回遺失物品。
(孩子的紅包錢不見了!警調閱監視器二十分鐘內尋回。圖由文山第二警分局提供)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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