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訊】「月○舒壓會館」位於永和區中正路上,該會館一樓以電子鎖管制人員出入,經常下午開始營業後就客人不斷,館內僱用多名穿著火辣越籍按摩女子表面從事單純按摩工作,往往一開始正常按摩,按到一半就會詢問客人要不要「特別的」服務,只要加價新臺幣500元,就可享受被稱為「攝護腺保養」、「淋巴排毒」等半套色情性服務(俗稱0.3),影響社會治安甚鉅。
永和分局於107年12月份接獲民眾檢舉指出,渠與先生剛新婚不久,原本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但先生婚後突然每天行蹤成謎、詢問行程交待不清,後發現先生竟都暗地前往該會館消費,懷疑另結新歡憤而檢舉該會館,直罵該會館影響家庭和諧,害人不淺。
永和分局分局長謝宗宏得知後相當重視立即交辦査處,經本分局員警108年1月4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搜索票前往該會館埋伏,視時機成熟於下午4時許進入該會館後,當場查獲7名越籍按摩小姐及5名客人正在從事按摩服務,其中2名客人坦承有加價半套色情性服務,並當場查扣帳冊數本、使用過之衛生紙、毛巾、店家監視器主機及交易所得等,永和警方發現該會館嚴格管制越籍按摩女子出入狀況,女子外出需填寫“外出紀錄簿”,嚴重限制其行動自由,現場並將馬姓、伍姓及周姓負責人依妨害風化罪現行犯隨案移送。其中1名越籍女子竟係逾期居留之外國人,全案亦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就業服務法等製作負責人相關筆錄後移送新北市專勤隊辦理後續收容遣返事宜,同案並函送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進行裁罰。
永和分局分局長謝宗宏表示,甫上任的新北市侯市長的重要施政政策其中一項即是讓人民「安居樂業」,色情按摩會館的存在將嚴重戕害家庭和諧,未來永和分局將持續針對轄區不法色情加強查緝,以還給人民一個「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另永和分局謝分局長也呼籲,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7條之規定,雇主不得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違者依該法第63條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處罰相當重,勿以身試法。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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