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騎乘未掛牌的電動自行車,將會觸法!截至今(111)年8月份止,臺北市電動自行車肇事已造成死傷人數高達127人,為守護人民的交通安全,從今(111)年11月起,電動自行車須「主動申請掛牌納管」,有鑑於部分新住民也騎乘電動自行車,移民署臺北市服務站與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共同宣導,提醒購買電動自行車之餘,要主動登記領牌,一齊為交通安全盡份心力。
圖說: 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廖柏瑄股長(右)、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服務站主任蘇慧雯(左)及新住民蘭嵐(中)宣導電動自行車掛牌保護自身權益。
移民署臺北市服務站於11月23日辦理志工通譯教育訓練,與臺北市區監理所合作,一同宣導電動自行車的相關規定。臺北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廖柏瑄股長指出,今年5月4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電動自行車於法律上稱為「微型電動二輪車」,購買時,應準備個人身分證件及新車的相關文件,至就近監理所(站)或監理機關之到點服務據點辦理實車查核、領牌,才可以騎車上路;正在使用中的電動自行車也須於政策實施後2年內實車查核、領牌,才能繼續上路使用。掛牌後,電動自行車也要遵守交通法規,騎乘時須戴合格的安全帽,不得擅自加以改裝車身,以免觸法。
圖說: 臺北市區監理所講師柳宇承技士指出,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電動自行車須辦理實車查核、領牌,才可以騎車上路。
圖說: 移民署臺北市服務站於11月23日辦理志工通譯教育訓練,與臺北市區監理所合作,一同宣導電動自行車的相關規定。
活動現場也請來移民署臺北市服務站的新住民蘭嵐,騎著電動自行車一同宣導新規定。蘭嵐表示,臺灣的交通十分便利,運輸工具也十分多元,尤其電動自行車更是新住民的首選,不僅輕巧容易挪移,也無須繁瑣的考照流程,特別是在電動自行車可以登記領牌後,更是保障了新住民朋友的行車安全,讓大家能開開心心騎車出門,平平安安地回家。
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服務站主任蘇慧雯表示,移民署在各縣市都設有服務站,也有許多志工和通譯竭誠為民眾服務。為精進服務站志願服務品質,每年都會固定辦理志工通譯教育訓練,更與時事接軌,適度地在課程中加入各項食衣住行的最新議題,讓志工與通譯在服務新住民的同時,也能宣導相關政策,使新住民更能夠順利融入臺灣生活。近期COVID-19疫情趨緩,仍提醒大家務必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配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以保護自身健康。
圖說: 移民署臺北市服務站辦理志工通譯教育訓練宣導反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