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訊】立法院111年1月24日三讀通過刑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相關條文修正案,提高酒駕處罰、延長酒駕累犯紀錄至10年,新增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以及酒駕吊銷駕照重新考領時應申請登記配備有酒精鎖車輛後才能發給駕照等規定。
為配合中央強勢打擊酒駕決心,新北警自110年12月28日起啟動四階段「防制酒後駕車大執法」,分別針對元旦、尾牙、春節及春酒等易聚餐飲宴時段,加強轄內易酒後駕車肇事路段取締,經統計111年迄今已取締酒駕525件,其中包含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259件,較去年同期358件增加47%,事故較去年同期減少3成,酒駕除重罰外甚至會觸犯刑法,呼籲駕駛人勿以身試法。
另今年春節有9天假期,聚餐飲宴時間拉長,酒精代謝時間減少,隔天更可能發生宿醉駕車情形,新北警分析111年迄今酒駕違規時段,6-11時酒駕件數有94件,占整體酒駕違規約18%,警方呼籲,並非只有飲酒完立即開車才算酒駕,民眾應衡量自身身體狀況,飲酒結束應有充分休息時間,避免宿醉駕駛情形發生。
新北警表示,防制酒駕24小時不間斷,警方維持執法強度,再次呼籲民眾「酒前不開車」原則,欲前往聚會用餐地點可選擇計程車或大眾運輸,減少酒後駕車返家之可能,並多加使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服務,千萬不要僥倖酒駕,春節假期愉悅心情才不會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