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新冠肺炎疫情趨緩,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防疫降級,各項防疫指引措施逐步解封,近日觀察,各項民生活動活動逐漸復甦,各地區景點、百貨人潮、道路車流量有明顯增加,民眾爆發性的旅遊聚餐活動漸多增多。
有鑑於此,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提醒,民眾防疫勿鬆懈,仍要遵照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指引,南港分局亦持續守護民眾交通安全,針對酒後駕車、危險駕車等嚴重違規行為加強執法,將不定時不定點於轄區實施路檢,以遏阻酒駕行為,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人酒測值達0.1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駕駛機車罰鍰為1萬5000元至9萬元、汽車罰鍰3萬元至12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駕照,甚至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如果是拒絕酒測1次可罰18萬且得累次加罰。
如酒測值超過0.25 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更是觸犯刑法第185-3條不能安全駕駛罪(即公共危險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酒後駕車是百分百不划算,一旦肇事更是得不償失。
經統計,臺北市酒後駕車事故發生時段,以晚上18時至24時最多,次之為上午6時至12時,顯示飲酒後因體內酒精代謝不完全,隔日仍發生宿醉狀況。南港分局提醒,民眾要衡量自身酒量,適量飲酒;飲酒後應善用計程車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勿抱持僥倖心態駕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