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警戒勿忘車速警戒,警方強力取締超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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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警戒勿忘車速警戒,警方強力取締超速

 

全國防疫三級警戒期間,居家辦公及防疫措施致道路車流顯著減少,惟許多駕駛者因道路筆直空曠、行車間距及自由度提高,車速也隨之提高,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檢視5月19日至7月26日三級警戒期間共取締3151件超速,較去年同期基準1598件,高出1553件,影響交通安全甚鉅。

 

南港分局表示,交通事故肇事原因多與車速管理不當有關,當車速過快時將使反應時間及煞車距離增長,倘前方有狀況時易措手不及而失控或釀成嚴重事故,故南港警將持續針對轄內忠孝東路、市民大道及環東大道等易超速及肇事路段加強非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勤務,以管制行車速度暨防制事故之發生。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另同條例第43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警方提醒駕駛者,取締執法僅是手段,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及安全才是目的,切勿把道路當成賽道,保護自身安全也尊重其他用路人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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