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訊】新北市於年初迄今,交通事故頻傳,經警察局分析,主要肇事原因以闖紅燈(含紅燈右轉)、轉彎未依規定、未禮讓行人、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等項目居多,為防制事故發生,中和分局自110年1月28日至2月3日規劃連續7天肇因防制執法勤務,主要以加強轄內巡查提升見警率及宣導交通安全,以有效防制車禍發生。
交通大隊指出,交岔路口車輛交織情況頻繁,隱藏許多危險,部分用路人常為搶快,疏未遵守號誌指示,常見在設有號誌管制路口因汽機車闖紅燈、搶黃燈或行人違規穿越道路而發生事故。
中和分局表示,警方將在轄內易肇事路段針對酒駕、闖紅燈、超速、轉彎未依規定、汽機車未停讓行人、行人違規等肇事原因常見態樣之重點違規項目加強執法,藉由員警巡邏提升見警率防制事故發生,並廣泛運用、LED跑馬燈、社群媒體及社區治安座談會議等多元管道,持續加強宣導交通安全及注意事項,希望藉由執法及宣導兩大主軸,建立民眾路權觀念,以防制車禍發生與提升交通安全。
中和分局表示,經統計110年1月1日迄今,取締闖紅燈(含紅燈右轉)取締1,195件、轉彎未依規定1,556件、未禮讓行人8件、行人違規穿越道路34件。本分局將持續針對上述違規態樣加強執法及交通安全宣導,俾降低與防制肇事發生。
另年關將近,預期年長者出外採買年貨較平時密集頻繁,中和分局表示,即使不斷的宣導和加強執法,仍然還是有許多行人違規穿越馬路等險象環生情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行人穿越道路時,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等路段不得穿越道路,故高齡(年)長者務必重視「行」的安全,因行動較緩慢,切勿闖紅燈或任意穿越車道,違規行人可處新臺幣300元罰鍰。倘若穿越馬路遇有行人綠燈秒數不足,應停下腳步,等下一次綠燈亮後再通過;於夜間、晨間或天氣不佳時,請加穿亮眼或明顯衣物(如黃色上衣等),讓汽機車駕駛人可立即辨認道路上有行人步行中。夜間出門儘量著反光或淺色服裝,或配戴亮光手環等增加辨識度,千萬別認為駕駛人都看得到自己,畢竟馬路如虎口。
此外,行人一定要養成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的習慣;以往發生交通事故大車賠小車、汽車賠行人的觀念已經落伍了,實際上還是要以肇事責任歸屬來決定賠償的分配;但是,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時,車子必須有禮讓的義務的,所以走行人穿越道對自身權益或後續理賠的保障是有絕對性的影響。
中和分局也提醒,汽機車駕駛,車輛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3條枕木紋)以內,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者可處600~1800元罰緩。
中和分局長李建廣呼籲:每發生一件死亡交通事故,就有一個家庭要面對痛失至親的悲劇,過年圍爐家中也少了一位親人,同時另一個家庭則須面對傾家蕩產的巨額賠償,所以警方會持續針對行人違規和未禮讓 行人的車輛加強取締,即使很多行人都會不理性的罵警察不通情理,指責警察連行人也不放過,但為了讓大家都能平平安安的回家和家人過年團聚,警方將不會鬆懈,所以還是盼請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安全平安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