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三民派出所警員林自強(下稱林員)、警員張琇琇(下稱張員)於10月12日晚間擔服巡邏勤務,接獲值班通報,有民眾(姓楊,下稱楊男)報案稱其機車不見,需警協助。
林等2員旋即趕赴現場,並向楊男詢問詳細情形。楊男表示,國慶連假前,將機車停放家門前(松山區新中街一帶)停車格內,連假期間並無使用,只有使用汽車,但今天欲騎車外出,卻發現機車不見,且近日亦未曾看見機車,疑似遭竊。
警方研判,楊男稱最後一次使用機車是在國慶連假前,至今日已事隔近1週,另機車倘停放在家門口前,外出時應可見其機車。為謹慎求證,林等2員請楊男先返家休息,並經確認該車於連假期間無人使用,亦無違規遭拖吊情事,便沿新中街逐步擴大範圍一一巡視,最後在新中街6巷口,發現楊男所稱車號之銀色機車,原封不動停在附近店家前,立即聯繫楊男到場確認,順利協助其找回愛車。
楊男到場看見愛車十分欣喜,並稱回想起在國慶連假時,曾騎機車至該址店家消費,後來自己步行返家,機車就停放該處。原以為機車遭竊,原來是自己記錯停車位置,對此深感抱歉,也很感謝松山分局員警的積極協助,迅速找回機車。
松山分局提醒,民眾如到外地欲停放汽、機車,可隨手拍照記錄地點,以免停放多時忘記位置,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