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警共同疏導交通、守護交通事故避免2次追撞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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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警共同疏導交通、守護交通事故避免2次追撞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警員白曉帆(下稱白員)、警員陳麒旭(下稱陳員)於9月18日17時20分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通報轄內復興北路地下道有車禍事故,白等2員旋即將巡邏車停下察看。

 

警方到場時發現現場已有一輛軍用車擋在兩部倒在地上的車禍事故機車,車前並有正在疏導交通的憲兵(車長王0斌中士、駕駛王0中士)。經初步了解,原來是該憲兵軍用車行經該處時,見前方發生2部機車擦撞倒地,便發揮軍愛民、民敬軍的精神,主動用軍車幫忙擋住後方來車,並站立軍車後方協助疏導、指引後方車輛改道及協助通報警方到場處裡。白等2員到場後,即與憲兵交接,並見下班時段復興北路地下道車輛較多且車速快,為避免後方來車二次追撞,便請友軍憲兵之軍用車待警方將事故車輛定位完畢後再行移車。

 

上、下班的街頭,往往因車輛多與車速頗快,容易造成車禍事故,若因車禍事故未做好安全疏導措施,易造成二次追撞,實在是十分危險。本件事故,所幸警方與憲兵合作,主動疏導交通與保護車禍當事人,實為警憲一家親的最好示範。

 

松山分局呼籲駕駛朋友,駕車務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依道路速限行駛、保持安全距離,發生交通事故時,除撥打110報案,應保持冷靜勿驚慌,不少是車禍後等待救援時「二次車禍」造成!如確認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的道路交通事故,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立即排除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如果要離開事故車輛,應先開啟雙黃燈,且視線應朝著後方來向車輛,以減少車禍所帶來之衝擊,共同維護本市交通安全與順暢。

 

 

憲警共同疏導交通、守護交通事故避免2次追撞 | 文章內置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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