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先生,我要報案,我先生不見了!」一名婦人於今(11)日上午約10時許至三民第一分局哈爾濱街派出所報案表示丈夫失蹤,請求協尋,經所長史明儒、警員黃崇瑋、警員李若寧詢問該名婦人及其丈夫姓名,婦人卻都表示忘記了,亦不記得住家於何處,員警赫然發現報案的婦人本身就是走失的人。
哈爾濱街派出所員警表示,該名婦人年約57歲,原本發現丈夫不在家中而來派出所報請協尋,經受理的員警輪流與該名婦人聊天,卻發現自己說不出丈夫的名字,甚至連自己的名字也不清楚,疑似有失智狀況。因該名婦人身上未有配戴可供辨識之物件,員警使用警政人臉辨識系統,試圖找尋其年籍資料,並安撫其情緒,之後在循循善誘與提示下,婦人脫口背出了一組電話號碼,員警立馬撥打電話,查證該電話為其丈夫所有,並向員警表示該名婦人為其吳姓妻子,夫妻感情良好,平日一同生活一同外出,惟近期其妻有越來越顯著失智症狀,也有到醫院求診,今因為開車出門前往驗車,才獨留其妻在家,沒想到妻子竟然會為了要找他而徒步外出,找上派出所幫忙協尋,所幸在員警的協助之下,讓這件烏龍失蹤案件圓滿落幕,吳姓婦人的丈夫也相當感謝警察的幫忙。
三民ㄧ分局呼籲,家中如有患失智症、精神障礙或容易走失之親人,平日除了多加關心注意外,亦應申請愛心手環、配戴名牌或是於衣物上繡上聯絡方式等重要資訊,如遇不慎走失時,方可增加警察協尋之效率,同時避免不必要的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