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分局接獲民眾報案,自捷運站搭計程車返家,卻將明天要比賽用的羽球拍遺落在計程車上,在員警的協助下,迅速找到計程車司機,並尋回比賽用球拍。
臺北市警局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員陳一銘於109年8月27日20時許在所執勤時,一名潘姓婦人(約40歲,住北投區珠海路)帶著兩個小孩慌慌張張跑進派出所報案,表示17時55分許由北投捷運站旁搭計程車回家,到家後才發現2支羽球拍遺留在車上,因兩個小孩恰巧隔天要羽球比賽,若沒有比賽利器,恐影響上場表現。陳員見潘婦十分著急,先安撫其情緒,詢問潘女是否記得上、下車位置與計程車經過路線和時間點,經調閱周遭路口監視器,終於發現該計程車車號,並順利聯絡上計機程車司機將球拍送回派出所,歸還給報案人。潘婦及兩個小孩看到失而復得的羽球拍非常開心,不斷感謝警方的耐心協助,由於警方的幫忙,讓兩個小孩今晚可以安心一覺到天亮,專心準備隔天的羽球比賽。
北投分局呼籲,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計程車時,都應隨時注意自己身邊的貴重物品,保持在視線範圍之內,並隨時留意周遭的人、事、物,上、下車時也記得貴重物品絕不離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