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警員劉宸鋒擔服備勤勤務,於109年8月20日夜間,市民帶牽著一名4歲男童進入所內尋求協助,經警方詢問了解後得知該熱心市民於新生南路一段139巷口發現該名男童獨自呆坐於騎樓遊玩,身邊無人陪伴亦無法表達言語,而將兒童送至本所。男童見警立即緊握住員警大手,深怕會再次失去依靠似,水汪汪的眼睛緊盯著派出所的門口,似乎著急地在尋找家人的身影,口中言語表達支支嗚嗚似乎在顯示內心焦慮不安無法言語,此時適逢用餐時段該劉員以慈父口語問說:「需不需要麥當勞,麥當勞叔叔來送餐」,此時男童終於展開心房說:「我要薯條」,男童看到薯條及可樂露出靦甜的笑容吃得津津有味,在場警員立即扮起奶爸奶媽角色詢問為何與父母親走失,男童無法以言語表達其姓名與住家地址。警至現場查訪週遭商店及鄰近住家都未果,後聯絡里長並提供迷童相關特徵照片,確認為轄內低收入戶里民,逐陪同里長至住家訪查時父親才驚覺小孩不見。經了解男童趁父親因工作勞累稍作休息及母親外出購買晚餐空隙時,打開家中門鎖跑出至外面遊玩,而無法自行返家。男童父親向警方頻頻道謝,並肯定警察的積極與善心。本案執勤員警的愛心與耐心,能以同理心處理,秉持著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有效發揮警察為民服務的決心。
大安分局表示家中有幼小孩童,平日裡即應教導兒童如不慎走失時應留在原地、不可隨陌生人離開,以防止不肖人士誘騙孩童,造成難以挽回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