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訊]日前一名女子在超商領取振興三倍劵後,掉落在門口,店員檢起後追不到該女子即協助保管將近10天,都等不到該女子來領回,於是請警方協助,由於事過多日,尋找難度提高許多,幸警方鍥而不捨經過2天的運用各項協尋技巧,終將振興三倍劵送回該女子手中,該女對警方積極負責態度,不由自主說:「有你們真好!」
一名女子到板橋區篤行路上一家超商換購提領振興三倍券2份,在她離開時不慎掉落在店門前,當時該超商值班之店員有發現立即追上去欲叫住該名女子,但該名女子已騎乘紅色重機車離去,店員原本以為該名女子會自行返回找尋,遂先將2份振興三倍券放置在櫃檯招領,唯事隔10天,仍未見該女子返回領回,遂報請派出所員警協助。
由於與發生時已隔有10天之久,該店內監視器畫面早遭覆蓋而無法調閱,所幸當時正在下雨購領民眾並不熱絡,該時段只有該名女子提領振興三倍券2份,才得以精準調閱電腦紀錄,查得該名女子提領資格之身分字號末4碼數字,但該資料仍無法協助警方尋得失主,沙崙派出所警員何鈺鵬又根據店員記憶之供述,積極調閱該時段附近路口監視器,找尋騎紅色重機車女子比對,經2天調閱監視器比對,發現其中一部車主的兒子及女兒身分證字號符合提領資格身分證之末4碼數字,研判該車主是代其子女提領振興三倍券而不慎掉落的失主。
依比對結果,隨即與車主邱女聯絡確認無誤,即請至派出所,警員何鈺鵬親手將2份各值3000元的振興劵交還,邱女接獲後,表示當日幫家人前往數處地點提領消費券,因無法得知正確遺失地點,也沒有回去該超商尋找,對於員警積極的幫忙尋回振興消費劵,十分感謝,不由對警方稱讚。
板橋警分局表示,由於振興消費劵屬於無記名有價值的票劵,領取與消費管道相當的便利,一旦遺失就很難尋回,呼籲民眾領用後妥善保管使用,如果不幸遺失,請盡速與警方聯繫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