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連假及暑假將至,青少年常有呼朋引伴駕車出遊,而有違規發生交通事故或無照騎乘機車情形,海山分局特於佳節前夕假日至轄區港尾里活動中心進行交通安全宣導,並製作交通宣導標語,除提醒參與民眾要遵守交通規則外,並應多關心家中青少年,也切勿讓家中未成年且未考領駕照的孩子因為代步需求及方便等理由而冒險「無照駕駛」,增加了行車危險性,希望藉由正確交通安全觀念的強化來減少交通意外事故發生。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無照駕駛處駕駛人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且當場禁止其行駛。」;同條第3項又規定:「未滿十八歲之人,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同條第5項規定:「汽車所有人明知且允許未成年人駕駛其車輛,也處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且記該車違規紀錄1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第1項及第3項皆是賦與父母、家屬或車輛所有人義務的相關處罰規定,而只要發現未成年無照駕駛車輛,該台車輛當下也會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3規定移置保管,需要有駕照的人或車主繳交移置、保管費後才能領回車輛。海山警統計109年1月份至5月份取締無照駕駛達1,354件,其中未滿十八歲之人無照駕駛取締共計378件。
海山分局表示,由於青少年無照駕駛車禍肇事率偏高,未來將持續對於未成年無照駕駛、危險駕駛及酒後駕車等重大危害交通安全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並不定時在轄內舉辦交通宣導,期以提升民眾正確交通安全觀念及減少交通意外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