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於本(5)月23日19時許,接獲民眾通報臺北客運310路公車上有一名婦人搭乘公車未佩戴口罩,司機提醒婦人防疫期間要戴上口罩才能上車,婦人不聽勸導強行上車,司機見婦人不願配合,故報警處理。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一名婦人未佩戴口罩不發一語呆坐在位置上,員警立即上車予以勸導,該婦人經勸導後,配合下車且未再執意搭乘或搗亂,故讓該婦人自行離開。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公布,自4月4日起,民眾搭乘捷運、火車、高鐵等大眾交通工具,都要戴口罩,若勸導不聽,可處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如果搗亂,則將以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處分。另交通部於4月15日公告,為防治控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所需,搭乘海、空運航班、高速鐵路、臺鐵、捷運、國道及公路客運、計程車及市區公車,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搭乘。
大同分局呼籲,中央防疫指揮中心已要求民眾搭乘公車等大眾運輸工具,必須要佩戴口罩才能搭乘,地方配合中央指揮,強制乘客搭乘公車須佩戴口罩,否則司機可以拒絕載送,並報請警方協助處置,如乘客不聽勸導,則會被依《傳染病防治法》處以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