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警分局鶯歌派出所巡佐何勝茂、警員黃鴻杰近日15時許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一名梁姓女子報案,稱原本都將機車停放鶯歌區中正一路65巷口供代步使用,但因這兩天忙於搬家事務未使用該車輛,等到要使用時才在附近找尋,但遍尋不著愛車,警方立即前往查看。
警方聽聞梁女陳述後,見梁女情緒激動,先行安撫其情緒並立即調閱監視器,發現該車輛未停放於梁女口述地段,因此研判可能一時忘記車輛停放正確位置,警方再度確認事情發生始末及平常可能會停放之處所,立即前往附近周邊地毯式尋找,終於在隔700公尺遠的路段尋獲該車,梁女到達現場後,才發現因為一時恍神加上搬家疲憊忘記車輛停放位置,對警方感到愧疚又感激,離去時不斷對員警表示抱歉及感謝員警協助。
三峽警分局呼籲,不僅是年長者,即便年輕人亦有可能會記錯停車位,尤其每天會有固定行程、停放位置者,只要一變更地點就容易記錯位置找不到車輛,建議民眾將車輛停放好後,以手機拍攝停放地點,就不怕找不到車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