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富里分駐所警員林建宏、陳永光,日前接獲通報有精神異常男子在道路上大聲喧嘩、咆哮,情緒失控,兩人趕赴現場,為緩和其亢奮情緒,便與其攀談閒聊,安撫其激動的心情,待其情緒穩定後,協同家屬將男子送往富里衛生所就醫,並安全護送返家。
警員林建宏表示,患有精神疾病45歲蔡姓男子,已數日未按時服用藥物,因此導致情緒失控離家,並跑到馬路上大吼大叫,蔡民隨意走在車道的行為,已嚴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林、陳兩員見狀,怕蔡民發生危險及有傷人行為,遂立即通知家屬前來安撫,與家屬合力將蔡民送往富里鄉衛生所治療,經衛生所醫師診治後,蔡民表示不願住院,並稱返家會按時服藥;林、陳兩員為避免蔡民返家途中情緒激動,主動護送其返家,並陪同確認蔡民服用完精神藥物後,兩人始放心離開。
分局長呂育騰表示,對於患有精神疾病者,家屬應提醒患者按時服藥並避免其接觸相關危險物品(含酒類),嘗試瞭解病患發作的原因,觀察患者是否受到精神症狀干擾而產生暴力行為,亦或是利用暴力行為來表達不滿或威脅滿足其需求。發生暴力行為時,家屬亦要控制本身的情緒,避免更進一步激怒病患,並與病患保持適當距離,防止受到傷害,也要保持耐心與同理心安撫病患情緒,必要時可以尋求當地衛生所、警察及消防機關,協助將病患送往醫院緊急處置與評估是否接受強制住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