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4月1日23時許新北警土城分局清水所所長林家隆、警員曾子凡、吳翊方、黃浩維擔服臨檢勤務,於土城區金城路二段釣蝦場臨檢,過程中意外查獲一名失蹤人口蔣姓男子(71年次),員警立刻通知所內同仁將蔣男帶返所撤銷失蹤通報,並通知家人將其帶回。
蔣男父親接獲警方通知遂趕來派出所,其父相當生氣,也表示自己管不動兒子,蔣男時常無故離家,每次離家後都相當擔心兒子安危,有時蔣男會自行返家,有時好幾天都不回家也連絡不上蔣男,不得已只好到警局報案,幸好遇到認真執勤員警查到蔣男為失蹤人口,順利將兒子帶回家。
員警聽聞後告誡蔣男若要外出須通知家人,尤其現在是防疫期間,應該減少外出或隨身攜帶手機以便家人聯繫,蔣男也允諾不會再無故外出,蔣男父親也表示會再與兒子溝通,同時非常感謝員警的協助,替他找回兒子,希望不會再有類似情事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