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陳姓男子(78年次)慌慌張張走進中正第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向員警求救,告知警方自己的愛車失竊,要來報案。
警員劉倢均了解狀況後,先詢問陳民是否確定停放位置,因以往多數民眾找不到車輛,常常是記錯地點而非真的失竊。陳民表示非常肯定就是將自己的重機車178-***停在和平西路與南昌路東北角的人行道後,便步行至一旁的大樓辦公,也非常確定機車停放的地點旁有「南昌家具街」招牌。處理完公事返回停車地點取車時竟發現車子不在原來的地點,又忽然想到剛才急著洽公,連車鑰匙都忘了拔,才驚覺愛車可能遭竊,趕緊到南昌所報案,希望藉由警方協助,盡早尋回愛車。
劉員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並詢問陳民來洽公所騎乘之路徑及時間點,惟調閱陳民所說的停車時、地,監視器畫面中完全沒有報案人的身影,此時陳民才搔搔頭尷尬的說:「啊!我想起來了,因為那時候停在人行道怕被開單拖吊,後來就又騎到對面機車停車格停放。」但因陳民機車鑰匙確實未拔,劉員立即駕駛巡邏車載著陳民到達停車地點,幸好機車還是停在原處。
陳民對於警方熱心又有效率的幫忙給予大大的肯定,也對於自己的粗心大意造成警方困擾感到抱歉,並答應警方下次停車後一定會多加留意,不會再鬧出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