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與大安分局針對欠繳違規攤商日前執行二梯次稽查行動,第1梯次於108年10月24日現場查獲脫產攤商陳○妙、陳○成等2人,查扣商品計有衣服、飾品、3C電子產品等一批及第2梯次於108年11月25日在復興南路二段科技大樓捷運站周邊現場查獲脫產攤商陳○妍、王○等2人,查扣商品計有衣服、飾品等9箱、重型機車1部。
為迅速實現國家公法債權之執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針對第一梯次查扣商品於本(3)日下午15時在該分署4樓拍賣室「123聯合拍賣會」進行拍賣,拍賣所得代為清償欠繳國庫之罰緩。
經大安分局統計自本(108)年10月24日查扣違規攤商行動後,主動至大安分局繳納罰款之違規欠款攤販計有陽○月等24人,繳納罰款計有新臺幣20萬9,656元,另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地分署繳納罰款計有范○偉等42人,繳納罰款計有新臺幣11萬1,111元,二機關繳納人數合計66人,繳納罰款共計新臺幣32萬767元,顯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與大安分局聯手查扣違規攤商及迅速拍賣查扣商品的方式有效維護市容及行人通行,並遏止違規攤商蓄意脫產避不繳納罰款之僥倖心態。
大安分局籲請民眾不要在道路上任意違規設攤,影響市容,如果收到違規舉發單,應主動自行繳款;為確保國家公法債權之實現,本分局仍將持續運用法律賦予之執行方法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密切合作,加強執行,展現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