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警分局積穗派出所警員廖家興、朱哲賢於108年10月12日0至2時擔服巡邏勤務,於上揭時、地發現一名拾荒老人張女於昏暗道路上推著手推車,步履蹣跚的撿拾資源回收物,因深夜視線不佳,且身上未著任何能夠反光的衣物設備,險些遭路過車輛擦撞。
廖員得知拾荒回收價格低廉收入微薄,不捨花錢裝設反光器,廖員便返所將自身購買反光警示器贈予張女,張女初始對警方有所防備,不願意接受,經廖員2人循循誘導,耐心勸說夜間行走配戴反光設備生命的重要性,張女態度終於軟化,接受將反光警示燈裝於手推車上,並對警方為民服務的熱忱,留下深刻印象。
中和警分局宣導,夜間手推車、騎乘之腳踏車、四輪代步車及輪椅等交通工具,藉由黏貼反光條(片)、警示燈,點亮安全方式,以提高其用路之能見度,達到提醒其他駕駛人及用路人注意,有效降低交通事故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