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鼓勵全國從事衛生保健及社會福利的志工,每年依「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規定,由各縣市政府社政及衛政機關,提報所屬志願服務績優志工申請「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服務時數滿1,500小時、2,000小時及2,500小時的績優志工,可分別獲頒銅質徽章、銀質徽章及金質徽章與證書的榮耀。
本(108)年度內政業務志願服務獎勵核定名單已出爐,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共計有43名績優志工獲獎,其中淡水分局獲頒金質徽章1名、銅質徽章11名。
淡水警分局分局長張國哲於10月16日本年度志工在職教育訓練時親自表揚並頒發內政部志願服務獎勵金、銅質獎徽章與證書予獲獎績優志工,更感謝所有熱心奉獻的警察志工,謝謝他們一直扮演警民協調的重要角色,協助社區預防犯罪宣導及交通路口淨空、護老工作,打破民眾對警察機構嚴肅的觀感,也讓志工服務區成為警察機關中最溫暖的角落。
在此恭喜獲獎的績優志工夥伴,感謝他們長期投入淡水分局志願服務,展現志工無私奉獻、助人最樂精神,是淡水分局志工的最佳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