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訊】三重分局大同派出所警員黃紹瑋、楊士慶等2員,108年9月5日擔服6時至8時巡邏勤務,黃等2員於上述時間接獲報案,稱三重區中正南路70號前有一名迷失孩童,警方到場時發現該名孩童疑似與家人走散,獨自一人於該處門口,因年紀太小無法與警方正常對談,故黃等3員先是化解其緊張情緒並積極帶該民孩童至附近住戶詢問,才知該名孩童係住於三重區中正南路66巷,警方帶該民3歲兒童至中正南路66巷時,孩童之母親吳女慌慌張張的跑來稱小孩子趁家人不注意時跑出來正準備報案,所幸尚未至派出所報案時員警已經尋獲,後經黃等2員提醒該母親要注意孩童安全,切勿讓孩童獨自一人留在家中,黃等2員確認孩童平安與家人團聚無安全疑慮後離去。
三重分局大同派出所警員黃紹瑋、楊士慶等2員工作認真盡責,反應機敏,立即處置,防止可能發生之危害,渠等優異表現之忠義事蹟,對提升警察形象具有正面助益,足堪同仁表率,殊值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