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開學期間,新北市淡水警分局為保障學(幼)童交通安全,於開學第一週起上、下學時段規劃「護童專案」外,針對轄內國小安親(補習)班車輛全面加強稽查,以保障學(幼)童行的安全。迄今計攔查學(幼)童專用車共計25輛,告發違規2件,函請教育局限期改善1件。
淡水警分局表示,依相關法令規定,乘載7歲以下幼童,有專用的幼童接送專用車,包括座椅深度、間距都有嚴格規定,僅適合載送2歲以上、未滿7歲的兒童。呼籲業者切勿擅自改裝,以免誤觸法令;另於稽查過程中如有發現業者承載7歲以上學童,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4款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以確保學(幼)童安全。
淡水警分局呼籲,為維護學(幼)童開學安全,將持續針對無照駕駛、超載、違規停車及危險駕駛等重點違規加強稽查,另如有發現涉及車輛改裝車身外觀顏色標誌未符規定等情形,將會同教育局、監理機關認定,共同維護學(幼)童搭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