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逢開學期間,新北市三重警分局為保障學(幼)童交通安全,除於上、下學時段規劃「護童專案」外,9日針對轄內國小安親(補習)班車輛全面加強稽查,以保障學(幼)童行的安全。
新北市長侯友宜6日視察板橋區莒光國小通學巷後指示,各警察分局針對全市幼稚園、托兒所及安親班接送時段、地點,應規畫學(幼)童車專案稽查勤務,對於違法改裝的學(幼)童車輛加強稽查取締,9日計告發違規停車3件、承載7歲以上兒童1件。三重警分局表示,依相關法令規定,乘載7歲以下幼童,有專用的幼童接送專用車,包括座椅深度、間距都有嚴格規定,僅適合載送2歲以上、未滿7歲的兒童。呼籲業者切勿擅自改裝,以免誤觸法令;另於稽查過程中有發現業者承載7歲以上學童,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規定,小客車前座或貨車駕駛室乘客超過規定人數,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三重警分局呼籲,為維護學(幼)童開學安全,將持續針對無照駕駛、超載、違規停車及危險駕駛等重點違規加強稽查,另如有發現涉及車輛改裝貨車身外觀顏色標誌未符規定等情形,將會同教育局、監理機關認定,共同維護學(幼)童搭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