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員廖翊甫於8月18日及時勸阻欲跳河輕生的婦人,避免憾事發生。
警員廖翊甫於108年8月18日17時50分許獲報有民眾在南湖橋上大喊不想活了、要跳河自殺,廖員火速趕赴現場。經了解係張姓婦女(54年次,患有躁鬱症)因與結髮多年的老公離婚,又跟大女兒因故吵架而在南湖大橋上心情煩躁地大叫,並作勢欲跳基隆河自盡,路過民眾見狀主動報警求助。
廖員見張婦情緒激動,遂輕聲安撫情緒,並苦口婆心勸阻開導,使其情緒稍緩,然張婦看見接獲通知到場的前夫及大女兒,原本平復的情緒又起波瀾而意圖輕生,更一度跌倒在橋旁草地上,幸員警及消防醫護人員在旁攙扶攔阻並好言勸說,終使其平靜下來,並放棄輕生念頭由小女兒陪同離去。
南港分局呼籲自殺不是唯一解決方法,如出現自殺想法時,周遭的親友第一時間提供關懷與心理支持,就有機會降低風險。面對親友表達負面情緒時,除了主動詢問和回應外,也要掌握「3不」口訣:1.「不」要打斷他們的表達、2.「不」要簡化他們的處境、3.「不」要評斷他們的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