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三鶯地區民眾夜間寧靜無噪音的生活環境,三峽警分局於29日夜間22~24時規劃警力8名,聯合市府環保單位共同在三鶯橋頭實施稽查勤務,執行各項重大交通違規之取締,並由環保單位特別針對汽、機車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現場認定。
對於防止改裝排氣管之汽、機車於夜間來回穿梭,破壞社區、住戶寧靜的生活環境,共稽查成效汽車22輛次,機車88輛次,告發無照駕駛2件,酒後駕車1件,其它違規8件,改裝排氣管12件。
新北市政府自106年5月起,已公告深夜10時到隔天早上6時,禁止使用未經「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排氣管」的車輛行駛在道路上,且為強化排氣管噪音「源頭管理」的管制措施,環保局已推動「防止噪音檢驗合格車輛改回原裝排氣管試辦計畫」,三峽警方配合該計畫之執行,於深夜22時至翌日6時加強攔檢蒐集改裝未經噪音審驗合格排氣管車輛事證後,再通報環保局依權責通知車輛所有人檢驗,倘違反上開公告者,由環保局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23條規定告發,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連續處罰。
民眾如發現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有妨礙安寧情形者也可上環保局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pub_news.asp)檢舉,經查證後環保局將通知車主進行檢測,車輛使用未經審驗合格排氣管,環保局將依噪音管制法告發取締處3000元罰鍰。希望駕駛人不要以身試法,不僅損害自己的愛車,更會危及自己本身及他人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