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訊】深夜因超速引起環境噪音為民眾所詬病,尤其改裝排氣管致噪音車輛為鉅,為維護永和地區民眾寧靜的生活環境,營造無噪音環境城市,還安寧於市民,新北市永和警分局於8月23日針對易發生危險駕車、改裝致噪音車輛等易出入路(時)段規劃巡邏、路檢及交通稽查等勤務,聯合環保單位共同執法,對民眾檢舉超速及常有噪音車輛出入路段,設置攔檢盤查點,除結合防制危險駕車、取締酒後駕車等勤務外,特別加強改裝排氣管汽(機)車的稽查取締。
永和警方統計23日攔(檢)查汽(機)車數110輛,其中20輛機車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之排氣管,當場照相製作通報單通報環保局裁處,另外警方亦針對改裝頭燈以外之車燈、排氣管未裝置防燙蓋、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18條予以告發8件、取締酒後駕車2件,永和警方統計108年1至7月稽查機車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之排氣管,查處通報環保局達1200多件,取締酒後駕車236件,呼籲用路人勿心存僥倖及重視公德心。
永和警方表示暑假將近入尾聲,為賡續防制青少年危險駕車、遏止民眾酒後駕車,將與新北市政府環保局、臺北區監理站等單位以不定時、不定點之路檢方式,執行聯合稽查,加強改裝車噪音擾人行為,展現警方執法決心,還給民眾寧靜的生活空間。同時也提醒,如果民眾發現疑似有改裝車噪音擾人情事,可提供完整檢舉資料及影像,上傳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網址:http://noisecar.epa.gov.tw/)檢舉;另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從今年5月1日起,凡經檢舉通知到檢,經檢驗合格車輛,再任意變更,只要在新北市境內道路上,經車牌辨識系統辨識確認,不需再經過噪音檢驗,即可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事項規定,直接開罰,處以新臺幣3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