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員劉欣怡於108年6月19日上午12時許受理王姓市民報案,表示當日從臺中至臺北出差,從萬芳醫院捷運站搭計程車至木新路,下車時不慎將悠遊卡及卡夾遺落於車上,懇求警方協助尋找。
值班警員劉欣怡聽聞後,便向王民確認下車時間及地點,並調閱多支監視器畫面逐一比對過濾王民所搭計程車車號,在短短10分鐘內即與該計程車司機取得聯繫,經聯繫許姓司機後,表示確實有悠遊卡及卡夾遺留在車內,王民得知後高興地向警方致謝,因所遺失的悠遊卡及卡夾是友人多年前贈送,除了有特殊性外還有紀念價值,遺失當下心情非常忐忑不安,幸好警察以高效率調閱監視器讓她失而復得,相當開心,特別與協助的劉員拍照留念。
文山第一分局表示,民眾在外如有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或計程車,下車時務必再三確認是否遺留任何物品在車上,如有物品遺失或事故發生可立刻向警政單位尋求相關協助。文山第一分局員警一向秉持積極發揮為民服務精神是警察分內之事,劉員能有效迅速替民眾尋回失物,除展現受理報案同理心,也讓民眾能深刻感受到人民褓姆為民服務的熱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