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6月1日13時許3名韓籍旅客慌張地走進萬華分局東園街派出所,姜姓旅客表示一家三口來臺遊玩,於水源市場搭計程車到果菜市場,卻不慎將相機遺留在車上。備勤警員何松益先安撫姜男一家人情緒,並以英文詢問上下車地點及時間,值班警員楊昇原則協助調閱周邊監視器。
隨即在萬大、富民路口發現姜男一家人所搭乘之計程車,聯繫到計程車司機表示,已將相機送至警察廣播電台,請警廣人員透過廣播協尋。何員考量姜男一家人語言不通,且人生地不熟,不放心讓渠等自行前往,便主動協助載他們至警廣領回遺失的相機。姜男一家人對於相機失而復得感到非常開心,對於臺灣人拾物不昧的精神感到驚訝,並盛讚何、楊2員非常熱心及友善,事後留下了其韓國手機號碼,表示之後若到韓國遊玩可聯繫他,非常樂意帶臺灣警察體驗韓國文化。
萬華分局提醒民眾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計程車時,應妥善保管隨身物品,且下車時務必再三確認是否遺留任何物品在車上,多一分注意,少一分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