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察局為落實重大人為危安事件發生之通報及應變機制,縮短處置時間與提升事件處理能力,結合花蓮縣消防局、台灣電力公司玉里服務所及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等機關(單位),於108年5月23日上午11時在縣警局玉里分局舉辦「108年靖勇專案演練」,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反恐科督評官親至會場督(指)導。縣警局於正式演練前,播放3分鐘剪輯短片,介紹推演
轄區風俗民情,分析主要人物人格特質、舖陳現場狀況及應變處置,引領會場觀摩人員導入演練情境,以內政部警政署指定演練項目之一「虐童致死引發網路號召聚眾,妨害社會安寧」演練狀況,想定玉里鎮發生虐童案件,虐童影片上傳網路,網友網路號召前往榮總玉里分院為傷重孩童集氣加油,轄區玉里分局接獲預警情資,分局長迅速召開專案會議,分局及警察局相關業管單位,先期預擬處置作為,提供分局長下達決策;並立即就「前往通知虐童父親到案,虐童父親欲引燃瓦斯桶與警對峙及逮捕」、「榮總玉里分院急診室,聚集民眾妨礙救護狀況排除」、「號召網友持棍棒至分局爆發衝突」及最後轄區分局「有效回應新聞媒體澄清呼籲」等依序演練;本次演練,除考驗第一時間抵達現場之帶班幹部及指揮官分局長之指揮調度能力,並使執勤員警熟悉先期應變及後續狀況處置事項,減少危安事件造成之傷亡及損失,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演練結束,旋即召開檢討會議,針對演練過程提出建議改進事項,以精進重大人為危安事件之緊急應變處置能力,冀望透過與各相關單位建立聯繫窗口,落實通報機制,作為日後事件發生現場封鎖、狀況通報、情勢控制、交通管制及民眾疏(驅)散等標準作業程序。
縣警局局長林樹徽表示本次演練重點在於先期應變處置作為,以提升警察局組合警力應處能量,演練情境以員警動員狀況為主,其他友軍單位為輔,俾能實際反應員警之應處能力;另首次結合「M-POLICE」及「頭戴式高清影像」等科技傳輸設備,將網路號召群眾聚集急診室之狀況排除,以現場影音回傳至演練會場,演練過程逼真、緊湊,深獲上級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