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超級卡司陣容 海巡廉政如虎添翼。圖由 海岸巡防署 提供)
海巡署針對全國各地海巡機關(構)同仁辦理「108年廉政法規暨利益衝突迴避法」巡迴宣導。此次宣導除在臺灣本島辦理5場次外,另在金門、澎湖及馬祖也各辦1場次。首站於3月29日在金馬澎分署辦理,期待本署各分署中心、海巡隊、查緝隊及安檢所等所屬同仁,藉由參與本次講習,瞭解新修正廉政法令,避免誤觸法令而影響自身權益及機關廉潔形象。
海巡署署長陳國恩於署本部宣講場次致詞時表示,個人到任後瞭解政風室在預防貪瀆及查處檢舉上所做的努力,積極協助機關推動業務,對於檢舉案件本著勿枉勿縱的原則,對於不實檢舉也要給予澄清,以維護機關風紀。
海洋委員會政風處處長兼海巡署政風室主任陳德芳表示,特別有感政風工作在貪瀆事先預防上,其重要性不亞於檢察官司法正義之伸張,因此本次巡迴宣導,親邀澎湖地方檢察署黃檢察長謀信、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洪檢察長家原、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俞檢察長秀端、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郭檢察官景東、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黃組長智勇、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蕭主任檢察官方舟、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許主任檢察官嘉龍、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黃主任檢察官榮德擔任講座。可說是海巡署成立以來,最強法紀宣導講師陣容。希藉由本次講習提升同仁法紀觀念,並加強檢察機關與海巡機關間之互動。
另外,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已於107年12月13日正式施行。為因應新修正規定,海巡署除於採購招標文件中請投標廠商注意外,並印製宣導摺頁供同仁參閱及擴大本次講習參訓同仁,以瞭解利衝法及相關執行方式。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經發現有違反者,將由法務部或監察院依據不同違法行為之態樣,處以新臺幣二萬元以上至六百萬元以下不等罰鍰,另有按次處罰之規定;補助或交易行為則依不同交易金額計算罰鍰金額,此外海巡署設有廉政檢舉:台北市萬芳郵局111-43號信箱及電話 (02)22399241,受理檢舉貪瀆不法,並對檢舉人採取保密措施。
公告時間:2019/04/11
新聞來源:https://www.cga.gov.tw/GipOpen/wSite/ct?xItem=135056&ctNode=650&mp=999
資訊來源:海岸巡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