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警分局接獲110通報於108年03月02日01時00分在三峽區中華與光明路口,有發生開槍及押人上車案件,警獲報到場後,現場人已離去,經連夜調閱監視器釐清,發現係被害人男子陳00(89年次,無滋事紀錄)於上述時地遭嫌犯徐00(73年次,一次滋事紀錄)強押上自小客車,另徐嫌同夥陳00(85年次,六次滋事紀錄)在旁持槍並有開槍情事,開槍後跳上另一台自小客車逃逸。
案經三峽派出所釐清後,循線於2日3時許,在三峽區溪東路找到被害人,並帶返釐清,被害人表示未遭毆打,係對方發現押錯人後,即將被害人釋放,全案依規定製作被害人及現場關係人筆錄後,確認現場係徐嫌押人涉妨害自由,陳嫌持槍開槍等事,分局將積極查緝徐、陳2嫌到案。
警方於3日兵分多路前往查緝本案犯嫌,經分局及三峽所積極策動陳姓主嫌投案,陳嫌自知法網難逃,並攜帶CO2空氣手槍1把,渠供稱當日係持該槍對空鳴槍,已對該槍枝相關跡證進行比對,另1同夥羅00在警方策動下於3日15時20分主動到案,釐清開槍擄人案情,另1名徐姓犯嫌(73年次)未到案,將積極查處到案,全案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妨害自由罪移送法辦。
(暗夜開槍押錯人丟包超商 三峽警速調監視器逮嫌。圖由三峽警分局提供)
(暗夜開槍押錯人丟包超商 三峽警速調監視器逮嫌。圖由三峽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