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的年度才剛剛展開,警察在崗位上不分日夜的為民服務即有成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尋人高手王閔南警員仍在崗位上努力為許多無法回家的祂們找尋回家路途,在去年年底查尋完成一項尋人任務,讓離散17年無名屍能找到回家的路。
報案人張○淞的兄長及胞弟都有遺傳性疾病,同時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再加上脊椎有舊疾,生活實屬艱困不易。而其父親張○仲本身也罹有精神方面疾病,於民國90年5月11日一聲不響的離家出走,老人家毫無留下任何音訊給家裡任何一個人,於是家屬在心急如焚走投無路之下,於民國90年5月17日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報案協尋至今,這當中家屬等待過程每天都度日如年,想著老父親隻身在外是否安好,但一晃眼就是十年多,這當中家屬也曾前往法院依民法第8條規定:「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辦理宣告死亡。
案經板橋警分局了解,該具無名男屍(張○仲)早在民國90年5月12日在新店碧潭橋下被發現後,該無名男屍身上無任何身分證件可茲以證明其身份(掩埋於新店三城公墓) 。王閔南警員透過過濾無名屍相關資料,交叉比對分析無名屍資料庫,以及比對失蹤人口資料之後,進而找出相關的報案經過及程序,直接連續張○淞家屬本人,王員進而通知家屬告知其父親已失蹤死亡的消息,起初家屬接獲警方通知,其實早已認定父親流落在外也辦理宣告死亡,但經過王警員解說案情經過之後,也建議採集張○淞先生DNA(去氧核醣核酸)檢體送法醫研究所比對其身份。比對結果出爐才確定該具無名屍為當初離家出走的老父親張○仲,而家屬心中懸宕已久的那顆大石頭才真正的放下。
另該案家屬張○淞因領有中度身心殘障手冊及患有椎間盤移位脊椎病變,因上述疾病無法工作,目前僅靠太太做清潔工維持家計,而喪葬費用所費不貲,其該案處理情況經由王閔南警員抱持著同理心為張姓家屬轉介「中華民國善願愛心協會」協助辦理弱勢家庭處理後事,由志工朋友們所提供的「弱勢家庭全套免費殮葬服務」,以一般家庭等級的規格來處理後事,感謝該協會的善願幫助,也希望社會大眾將有需要協助的弱勢家庭轉介至善願愛心協會,讓善願愛心協會的愛心能夠更造福廣大社會。
板橋警分局呼籲,社會上還是有很多類似的個案你我生活周遭發生,若是家中有失蹤人口請謹記三步驟:1.盡速向警察機關報案。2.請上衛生局網站找到該地區責任醫院。3.各區市立殯儀館。畢竟警力有限、民力無窮、警民聯手合作協尋失蹤人口返家,讓失蹤者能落葉歸根。